通知公告
近期,媒体或者群众来电反映部分职业院校违规组织实习,如实习专业不对口、违规加班和夜班、组织一年级学生岗位实习、企业人员对实习生言语过激导致实习学生与其发生冲突、以劳动实践(或劳动教育课程)名义强制安排学生岗位实习等。为进一步规范我院学生实习工作,特邀制药工程学院全院教职员工共同学习如下提醒和要求:
一、规范实习组织
各区县教育部门、各学校要严格按照《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印发<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的通知》要求组织实习,按规定考察评估和选择实习单位,落实对实习方式、时间、地点、专业对口、组织、报酬等相关要求。不得强制安排学生到指定单位进行岗位实习。严禁安排、接收一年级在校学生、未满16周岁的学生进行岗位实习;严禁安排未成年学生从事《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中禁忌从事的劳动;严禁安排实习的女学生从事《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禁忌从事的劳动;严禁安排学生到酒吧、歌厅、洗浴中心、电子游戏厅、网吧等营业性娱乐场所实习;严禁通过中介机构或有偿代理组织、安排和管理学生实习工作;严禁安排学生从事III级强度及以上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心健康的实习。
二、加强实习管理
学校和实习单位要选派实习指导教师和专门人员全程指导、共同管理。各职业院校要将学生岗位实习情况报主管部门备案。严禁借学生实习与实习单位、劳务中介机构之间进行利益输送,收取劳务费、中介费。在实习开始前,要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共同制订实习方案,明确岗位要求、实习目标、实习任务、实习标准、必要的实习准备和考核要求、实施实习的保障措施等。
三、保障实习安全
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有关规定,加强实习安全监督检查。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增强学生安全实习的意识,提高安全防护能力。根据法律、行政法规,为实习学生投保实习责任保险。另外,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要求学生严格遵守实习单位所在地的事情防控相关规定,在疫情形势好转之前,不新派出学生赴市外实习。
四、强化应急管理
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职业学校要建立针对实习安全、舆情风险的预警方案。对发现的违规实习行为要立即核查、妥善处理。
五、加强考核管理
各区县教育部门和高职学校要高度重视。按照《重庆市教育委员会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职业院校实习实训有关工作的通知》(渝教职成函〔2021〕28号)要求,凡是发现借学生实习与实习单位、劳务中介机构之间进行利益输送,收取劳务费、中介费以及其他违规组织实习,损害学生利益等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视情况取消近三年市级项目的评审资格,纳入“双高计划”“双优计划”建设单位的学校,视情况取消建设资格。
制药工程学院
2022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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